祝贺我司连续多年成功入围淮安市节能相关评审委托机构名录库
撰稿人:梁玉琴
继2024年入围淮安市节能相关评审委托机构名录库后,近日,我司再次成功中标入选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的“2025年至2027年淮安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年综合能耗5000-10000吨标准煤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机构、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委托评审机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验收委托监督检查机构名录库”。
《江苏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苏发改规发〔2023〕8号)是目前江苏省正在施行的节能审查办法的省级指导文件,办法明确指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10000 吨标准煤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且不得委托。此次节能审查委托评审,除了上述能耗范围内的项目,还包括市政府投资项目。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确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2〕1182号)明确了可转移能源消费量的审核主体:原则上由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依据市统计局正式提交的企业或区域能耗数据存量和变动量出具确认意见。淮安市发改委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淮发改办〔2023〕151号),也是此次可转移能源消费量审核委托评审的主要依据文件。
随着国家2号令和江苏省8号文的明确要求,省内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验收工作要求也逐步完善,省发展改革委于23年底发布了《关于加强“十四五”已投产新增用能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级节能审查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节能验收督查工作。淮安市将节能验收管理工作走在前列,2022年即由淮安市发改委和行政审批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的通知》(淮发改办〔2022〕196号),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有效推动了地区的节能验收工作。
苏计公司作为省内众多各地区的专业第三方节能服务、评审机构,已经形成了各类型项目完备的评审服务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具备节能降碳全流程的咨询能力,同时也配套了专业的技术人员及各领域节能专家,可确保评审过程紧凑有序,保证项目评审和检查服务质量,按时完成评审和检查工作,满足地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服务需求。
再次中标入围,苏计公司将一如既往秉持专业精神,严格把控评审环节,为主管部门、为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积极响应国家及省市能源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赋能,共同推进按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同时,也将通过不懈努力,不断提升苏计公司自身咨询服务能力,争取树立起能源行业领域里的“苏计”服务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