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司再次成功入选“南京市发展改革委新建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机构”
撰稿:市场二部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于2025年7月11日发布了《关于南京市发展改革委新建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委托评审机构的遴选公告》,并于7月30日公布了中选机构。本次公告面向范围广,吸引了大量有实力的咨询单位参与竞争。经过包括专业能力、经验水平、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多方评比,我司最终再次成功入选。
自2022年以来,我司已连续为南京市发展改革委新建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服务三年。再次中选,不仅是对我们过往服务的高度认可,更是对我们未来工作的殷切期许。面对不断更新、提高的节能审查政策文件要求,我们深感责任重大,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加强对碳排放相关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深入理解新政策的内涵和要求,确保在后续的节能审查工作中能够准确把握标准,为项目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估和建议。
为更好适应新形势下的节能降碳工作需要,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5年7月25日印发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1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5年9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早于2010年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并分别于2016年和2023年两次对办法作了修订,逐步优化制度设计、提升审查效能。对比来看,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将碳排放评价和煤炭消费管理要求纳入节能审查制度;二是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三是完善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管理有关规定。
后续,我司将按照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委托任务,结合新《办法》规定,确保新建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工作顺利开展,严格落实国家新出台的《办法》相关要求,在节能审查中充分考虑碳排放评价和煤炭消费管理等新因素,通过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提升审查效能,同时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管理,保障项目在能源利用上的合理性和高效性,推动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朝着绿色、低碳、节能的方向发展,为南京市的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贡献力量。